桃園市龍潭區德龍國民小學
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1~5招)代理教師暨代課鐘點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六)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七)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八)115年6月29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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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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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實缺1名 虛缺(合理教師) 2名註6 |
3 |
兼任導師 或科任教師(得視學校實際需求兼任行政職) |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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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代課鐘點教師 |
一般鐘點教師 |
5 |
教授10-18節(得視學校實際需求調整任教科目及節數) |
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
6.本簡章所列合理教師缺額係預估缺,需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後,依最終核定員額聘任,員額減列時,依成績高低依序聘任,未受聘任人員轉列備取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若核定增額,則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聘任。 7.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6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116年1月1日起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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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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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數 |
報考人員資格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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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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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招 |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如前招已聘足人員時本招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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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招 |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如前招已聘足人員時3-5招不辦理 |
四、報名資料
五、報名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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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委託書如附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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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及 聯絡電話 |
桃園市龍潭區德龍國民小學人事室(校址:桃園市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40號) 總機03-4792524 人事室分機710 或教務處分機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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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 |
「免費」 |
六、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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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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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公告時間及地點 |
115年7月2日16時至115年7月14日16時00分止 本校網站: https://www.tles.tyc.edu.tw 桃園市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公告服務網:http://tjob.nlps.tyc.edu.tw/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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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及 聯絡電話 |
報名日期: 第1招:115年7月8日9時30分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2招:115年7月9日9時30分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3招:115年7月10日9時30分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4招:115年7月13日9時30分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5招:115年7月14日9時30分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連絡電話:03-4792524 #人事室710 或教務處210 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下一招甄選,缺額補滿時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一招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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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 相關時間 |
甄試日期: 第1招:115年7月8日13時0分開始 第2招:115年7月9日13時0分開始 第3招:115年7月10日13時0分開始 第4招:115年7月13日13時0分開始 第5招:115年7月14日13時0分開始 |
甄選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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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各招甄試報到時間皆為甄試時間前15分鐘。(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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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時間:均為甄試日期13時開始。 甄試地點:甄試當日本校教務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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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公告日期 |
第1招甄選:115年7月8日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第2招甄選:115年7月9日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第3招甄選:115年7月10日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第4招甄選:115年7月13日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第5招甄選:115年7月14日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以上均採網路公告 (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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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複查時間 |
第1招甄選複查:115年7月8日下午16時30分前 第2招甄選複查:115年7月9日下午16時30分前 第3招甄選複查:115年7月10日下午16時30分前 第4招甄選複查:115年7月13日下午16時30分前 第5招甄選複查:115年7月14日下午16時30分前 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提出異議,在各招成績複查時間內持身分證及成績複查申請單(附件五)向本校人事室免費申請。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複查成績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調閱、影印試卷、提供試題答案或重新閱卷及評分。 複查結果回覆方式:現場查明後立即交由申請人簽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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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聘任 |
正取人員: 第1招甄選: 115年7月9日上午8時至9時00分前 第2招甄選: 115年7月10日上午8時至9時00分前 第3招甄選: 115年7月13日上午8時至9時00分前 第4招甄選: 115年7月14日上午8時至9時00分前 第5招甄選: 115年7月15日上午8時至9時00分前 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如有重要事由時可委託他人),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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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體檢表 |
錄取人員須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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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門口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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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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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成績比例 |
甄選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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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教 |
50% |
10分鐘 |
一、試教版本如下:
一般代理教師:數學五年級異分母分數的加減(不限版本)
一般代課鐘點教師:中、高年級自然科學領域;中、高年級社會領域;低年級健康與體育領域,版本、單元自選。
(授教人得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教具,本校有提供電腦、投影相關設備,惟不得以設備等級或操作不合意要求更換設備) 二、參與應試者均須具備教學活動設計一式3份。(為完整 1節課之內容) 三、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領及過程流暢性、師生互動、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四、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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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 |
50% |
10分鐘 |
1.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課程教學、班級經營、輔導實務及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為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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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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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試教(50%)+口試(50%) 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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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則: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電話: 03-3322101轉7415至7420 傳真: 03-33582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電話: 03-3322101轉7580至7583 傳真: 03-331844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 03-3322101轉7584至7588 傳真: 03-339526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電話: 03-3387506 傳真: 03-3330266
九、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十、依本局103年6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30042038號函示,各校普通班代理(課)教師甄選作業辦理完竣後,免報本局備查甄選簡章等相關資料,惟各校應確實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甄選規定,秉公平、公正、公開且依序、逐次辦理甄選作業。
桃園市德龍國民小學
校址:325桃園市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40號
電話:03
傳真:03-470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