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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廖文勛 - 人事室公告 | 2026-06-25 | 點閱數: 82

桃園市龍潭區德龍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5
學年度第1學期第1-3次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 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 報考資格
  • 基本條件

1.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 取資格。

2.教保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
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 報名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1.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
  2.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

※1028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參照附錄三及附表)

  1. 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
  2.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

  • 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或節數

聘期

契約進用
代理教保員

實缺

1

契約進用
代理教保員

11581日起至116731日止

  1.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等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2.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1131,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4. 代理教保員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581日起聘至116731,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5. 因違反契約、有無法勝任工作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本校考核小組會議決議,即應無條件解除代理職務,提前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賠償。

  • 工作地點桃園市龍潭區德龍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五、工作內容、時間及薪資           

  • 工作內容:

1.教保工作。

        2.協助幼兒園行政業務及教學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730分至16(含休息時間)
  • 薪資: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另須扣除勞保、 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六、報名資料

  • 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報名表(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附件1)。
  • 附繳資料:(附於報名表之後,裝訂成一份)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應有駐外單位查證屬實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且有正式公文證明者及出入境記錄影本,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1. 請檢附任職前2年內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證明文件,倘尚未取得者,請於到職後1個月內繳交

以上請繳交影本(A4格式,請先影印裝訂好),正本驗畢發還。

  1. 切結書(附件3)。
  2. 符合報考人員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 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

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及

聯絡電話

桃園市龍潭區德龍國民小學 幼兒園辦公室

地址:桃園市龍潭區金龍三路95

03-4822704 #230

報名費

免費

  • 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

                           

備註

簡章公告

時間及地點

預計115625日至11573日,於本校網站公告:

本校網站:https://www.swps.tyc.edu.tw/XOOPS/

報名日期

1招報名:11571() 0900分至1100分止

2招報名:11573() 0900分至1100分止

3招報名:11576() 0900分至1100分止

逾時不予受理報名

甄選日期及

相關時間

1招甄選:11571() 1300分開始

2招甄選:11573() 1300分開始

3招甄選:11576() 1300分開始

報到時間:甄選前30分鐘。

(逾時1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甄試地點:本校幼兒園教室

甄選方式:以試教及口試方式進行

成績公告

各階段甄選當日下午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本校網站)

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成績複查

時間

1招甄選複查:11572()1000分至1100分止

2招甄選複查:11576()1000分至1100分止

3招甄選複查:11577()1000分至1100分止

親自持身分證向本校幼兒園辦公室申請,複查結果當日發還複查申請單,複查費免費。

報到聘任

正取人員:

1招報到:11572()1100分至1200分止

2招報到:11576()1100分至1200分止

3招報到:11577()1100分至1200分止

報到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幼兒園辦公室辦理報到。

繳交體檢表

  • 錄取人員須於2週內繳交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 如體檢不合格、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門口及本校網站https://www.swps.tyc.edu.tw/XOOPS/

  • 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方式

成績比例

甄選時間

備註

試教

60

10分鐘

1.試教:試教內容:依教育部頒訂「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設計教保活動課程。

2.參與應試者均須具備教學活動設計一式3份。(為完整1節課之內容)

3.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領及過程流暢性、師生互

 動、教學媒體運用、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4.時間8分鐘會響鈴1次,及10分鐘再響鈴1次結束試教。

5.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口試

40

10分鐘

1.教育理念、專業知能、儀表態度、表達能力、專業精神、品德修養、人格特質等項。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1.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2. 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 成績計算公式為試教(60)+口試(40%)=總分
  4. 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十、附則:

(一)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保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凡經甄試錄取之教保員,如本校(園)代理缺額為數名以上時,得依正取名單之順序,優先選擇代理類別(育嬰留職停薪缺或一般缺)及代理聘期,但不得拒絕學校或幼兒園所安排或調整之兼任職務,如行政工作及協助園務工作等。

(三)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保員,錄取並報到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

(四)經錄取報到之代理教保員,應依「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6條規定於報到後1週內出具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文件報本校()備查。

(五)本次甄選錄取所進用之代理教保員,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簽訂定期契約,相關權利及義務依相關法規核實辦理,聘期原則上為11581日起聘至116731日。

(六)本園發現代理教保員於任職期間不堪勝任其職,經3次輔導後仍為不適任者,園方有權依規定終止契約關係,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並遵循勞動基準法第11121617條相關規定辦理。

(七)報名或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考試是否進行,以桃園市政府宣佈是否上班為準據,本校(園)亦會於上班後,將另行辦理日期公告於學校網站,應試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八)申訴專線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75847588 傳真:03-339526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電話:03-3387506               傳真:03-333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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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龍國小位置資訊

桃園市德龍國民小學

校址:325桃園市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40號

電話:03-4792524

傳真:03-470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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