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鑒於本土COVID-19疫情持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10年9月3日宣布強化本市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至9月9日止。 |
二、 | 為降低校園群聚感染風險,請各校務必依循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落實配戴口罩、體溫量測、手部消毒、衛教宣導、環境通風及清潔消毒等防疫措施。 |
三、 | 另也請各校務必運用家庭聯絡本或其他管道加強宣導,請學生及其同住家人落實健康監測並如實記錄,倘有身體不適情形者,應儘速就醫,並落實生病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 |
四、 | 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