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115年3月27日代教產字第1150100047號函辦理。 |
| 二、 |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提及,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2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40352號函、教育部114年2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141198號函及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68095號函,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如因法院判決變更敘薪等級,渠等每月工資即亦變更,爰有關勞工退休金部分,因涉及是類人員勞工退休金專户之本金及累積收益,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提繳退休金。 |
| 三、 | 本市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7號判決後第一個追溯代理教師年資提敘之縣市,追溯自113年8月1日發放,並由本局補助113學年度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提敘所需經費。本局業於補助經費調查時將勞工退休金機關負擔差額一併納入調查。倘貴校尚有未依前開規定補正勞退金差額提撥程之個案,請儘速補正相關勞退金差額提撥程序,其補提撥作業相關細節,請洽詢學校所在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事處。 |
桃園市德龍國民小學
校址:325桃園市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40號
電話:03
傳真:03-470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