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德龍國民小學110學年度重新辦理第1學期第4次鐘點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因無人報名錄取從缺,續辦第5次甄試
一、缺額: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音樂)鐘點代課教師: 1名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英文)鐘點代課教師: 1名
二、聘期:
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開學後聘任者, 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三、報名資格:【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 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各款及第卅三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報考人員資格 :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第4次: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5次: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6-8次: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另英語教師應具有下列一項以上資格者:
(1)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理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外文系英文(語)組、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 學分班者。
(3)達到「各項英語檢定等級與 CEF 架構之對照表」之 B2Vantage 以上級數者。
(4)經桃園市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四、報名日期:
第5次招考:110年8月26日8時至11 時止
第6次招考:110年8月27日8時至11 時止
第7次招考:110年8月30日8時至11 時止
第8次招考:110年8月31日8時至11 時止
五、甄選日期:
第5次招考:110年8月26日13時至16時止
第6次招考:110年8月27日13時至16時止
第7次招考:110年8月30日13時至16時止
第8次招考:110年8月31日13時至16時止
其餘詳如簡章
桃園市德龍國民小學
校址:325桃園市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40號
電話:03
傳真:03-470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