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計畫人力、約用人員及技工、友)每年需完成友善職場/職場霸凌防治需 2小時(請搜尋學習
類別代碼:539),請同仁於114年6月 30日前(e等公務園…等相關政府機關課程 )完成線上課程連結學習。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加強宣導並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1 月 11 日總處
綜字第1131001907 號函)。
二、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
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三、檢附本校人事室製作「職場霸凌零容忍」宣導圖卡。
四、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1)單位名稱: 人事室
(2)專線電話: 03-4792524*710
(3)電子郵件: tlhr_hsun@mail.tles.tyc.edu.tw
五、申訴處理程序:被霸凌者或其委任代理人,得於發生疑似職場霸凌事件時起1年內,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調查申請。如職場霸凌事件
為持續發生者,以最後一次事件結束之次日起 1年內為之。
六、依據國民及教育學前署 114年3月2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814號函辦理。
桃園市德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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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
傳真:03-470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