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視力保健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擬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親師生視力保健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其視力保健核心能力,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同時加深及提醒定期視力檢查與矯治追蹤的必要與重要性。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
(二) | 參賽學生獎勵: |
1、 | 第一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及禮券1,200元。 |
2、 | 第二名(各組2名,共計6名):獎狀及禮券800元。 |
3、 | 第三名(各組3名,共計9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
4、 | 佳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1紙。 |
(三) | 指導老師獎勵:依據本局107年7月24日修正之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之「附表二、文教活動與競賽活動」-指導各項文教競賽活動獎勵基準規定,第一名嘉獎2次、第二名嘉獎1次、第三名獎狀1紙、佳作獎狀1紙。 |
四、 | 上述禮券及獎狀將於110年4月中旬由大有國小協助通知領取。 |
五、 | 本案建議各校可規劃於寒假作業中辦理,請有意參加者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郵戳為慿)前將作品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送(寄)至大有國小(地址:33052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學務處收,並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視力保健繪畫比賽」字樣。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大有國小學務處吳主任,聯絡電話:3577715分機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