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572號函辦理。 |
二、 | 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儘速就醫,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
(一) | 個人衛生: |
1、 | 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
2、 | 請各校運用家庭聯絡簿或其他管道宣導請家長如實紀錄家庭成員自主健康管理情形,落實生並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 |
3、 | 落實進入班級前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
4、 | 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
(二) | 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
1、 | 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
2、 | 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
3、 | 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
(三) | 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
(四) | 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並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
三、 | 檢附「110 學年度高國中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