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本缺為辭職預估缺〈113年5月31日以後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備取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一)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二)職稱:幹事。
(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二、報名資格:
三、工作項目:
四、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說明如下:
(一)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6日止,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報名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請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上傳(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並依序掃描):
1、報名表及簡歷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tles.tyc.edu.tw下載使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於A4同一面,勿剪下)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或符合擬任職務之銓審文件)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英文檢定及格證書、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 為資格不符。諮詢報名事項請洽03-4792524分機710人事室張主任,工作項目請洽03-4792524分機510總務處劉主任。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甄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初審合格名單於113年05月17日20:00前於本校校網公告,甄試日期、順序(依報名順序不另行抽籤)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甄試時間:1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中午11時30分至11時5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12時至12時50分於電腦教室進行電腦實作測驗,13時10分起舉行面試。請參加甄試者攜帶國民身分證,俾憑查驗。
(三)、甄試內容:
1.面試(85%):時間10-15分鐘,得依報名人數調整時間,由本校組成甄選小組進行面試,依儀容舉止、人格特質、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理念、專業能力、問題處理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項目評定,另如需具備個人輔助工具應試者,敬請自備。
2.電腦實作測驗(15%):時間50分鐘(作業系統版本Windows11;文書處理版本Office2021)
(四)、依甄試總成績擇優錄取,如甄試總成績未達75分時,從缺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甄試結束後3日內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les.tyc.edu.tw
七、錄取名單公告後本校即依規定辦理現職人員商調作業,屆時倘正取人員未獲原服務機關同意過調,即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八、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九、錄取人員本校得視業務需要或職期輪調予以調整職務。
十、所有參加應甄者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補充。